项目 |
标准 |
处罚措施 |
被投诉次数 |
广贸天下累计抽查次数 |
一般处罚规则 |
累计投诉1次 |
1~2次 |
去除侵权信息 |
累计投诉2次 |
3~4次 |
暂停侵权信息(占用资源) + 严重警告+取消服务期内增值服务(如专题推荐等) |
累计投诉3次 |
5~6次 |
限制功能1个月 |
累计投诉4次 |
7~8次 |
关闭账号30天 |
累计投诉5次 |
大于8次 |
永久关闭账号 + 解约 |
特殊处罚规则 |
不正当竞争行为:用户所发布的产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、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情形。 |
广贸天下通知限期整改但未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。 |
视情况严重性给予警告、限制功能、展示厅所有产品返回整改、暂停账号或解约 |
特别说明 |
1. “被投诉次数”和“MIC抽查次数”两个标准平行,当涉及多个标准时,实施最重的处罚措施,不累计处罚; |
2. 累计投诉次数指1个服务期内被投诉的次数; |
3. 7个工作日之内被同一投诉方投诉多次算1次投诉; |
4. 限制的功能包括:RFQ即时匹配、预约看厂、寻找潜在买家与核实买家功能等 |
5. 账号暂停期间服务时间正常计算,且不做任何形式的延长; |
6. 广贸天下保留根据会员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严重性,基于合理判断直接解约和取消一切其他服务的权利; |
7. 此规则于2016年11月25日起正式施行。 |